日期:2020-11-17 14:12:06 點擊: 來源:東莞市全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2015年8月1日起,鋰電池新國標GB31241-2014強制實施。
現將相關要求統一如下:
(1)已經單獨依據GB 31241檢測合格并獲得CQC自愿認證證書的鋰電池,在整機進行CCC認證時,不再針對鋰電池本身附加任何測試。如果整機電路有涉及鋰電池的部分需要進行考核(例如保護電路),可根據整機認證標準GB4943.1或GB8898進行測試。具體測試與否及適用GB4943.1或GB8898的哪些項目,由檢測實驗室根據整機產品具體情況分析而定;
(2)對于其他機構簽發的GB 31241自愿認證證書,在證書查詢狀態正常、檢測報告測試項目完整、報告中電池照片與整機樣品所用電池一致的情況下,認可要求同上一條。
(3)對于未獲得任何認證的鋰電池,整機進行CCC認證時,仍然按照整機標準GB4943.1或GB8898進行隨機測試。
(4)根據GB 31241-2014標準,鋰電池銘牌標識應符合5.3.1條款要求。
(5)由于目前上傳的CCC報告中的鋰電池都是整機廠在標準實施之前采購的,為了不影響整機產品正常拿證和上市,暫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,過渡期之后,CCC申證企業應提供符合國標要求的鋰電池銘牌。
說明:強制性標準實施之后,采購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零部件是整機廠的法律義務,這里的過渡期僅僅是對是否退回CCC檢測報告的管理,與其他無關。
(6)2015年8月1日起,所有報告的關鍵元器件清單中,鋰電池一欄除包含名稱、型號、制造商、生產企業外,其控制參數為:“容量、充電限制電壓(注意,不是額定電壓)”,請申證企業注意提供符合要求的電池參數信息。